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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烏龍!拖吊廢棄車,聯絡專線是空號!

合法車被非法拖吊,警察局、環保局互踢皮球,車主尋車無門

2010.11.12.

   

市府處理廢棄車輛的流程細分為 : 有牌廢棄車和無牌廢棄車,但其中警察局、環保局分工如何?拖吊之後又是哪個局處主責?民眾又應該如何自保?相信一般民眾就像是看花博煙火一樣,一片霧煞煞!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接獲烏龍拖吊案件的陳情,合法使用中的車輛莫名其妙被當成廢棄車拖吊,遭拖吊的車主完全尋車無門,只因查報單上的四支電話竟然全部都是空號!今日陳情人出面痛批,郝市府為求業績,草率對待人民財產,實在郝過份!

 

    吳思瑤指出,遭拖吊的陳姓車主家住北投復興三路山區,因慣用機車通勤,遂將車停放在北投泉源路的朋友家。豈料,今年923日北投光明派出所竟對該車開出廢棄車輛清理通知單【附件一】。陳先生回憶到:「我928日 上午去移車,因為無法發動,我趕緊去找修車師傅,沒想到才過幾個小時車子就不見了。但我已經把通知單撕掉,而且還未達七日的通報期限,為什麼就先拖走我的車?」好險當初陳先生有把通知單子撕下來,因為當時地上完全沒有留下拖吊場電話等資料。更扯的是,即使握有通知單,卻發生更令人噴飯的事,因為通知單上面四支環保局的電話,竟然是空號!造成陳先生一時無法聯繫任何相關單位,車子是被偷還是被拖,完全無從判斷?陳先生痛斥:「實在郝烏龍,我當時根本氣炸了。哪有這款政府?」

    之後,陳先生由於電話無法聯繫,只好循線找光明派出所詢問,員警竟然說沒有查報記錄,轉塞給他一支環保局的電話,環保局也說沒有拖吊記錄。「還好有吳議員幫忙找車,上週五(11/5)才知道車子的下落,原來已經被拖吊到台北縣的樹林去了,要不然這一個月下來我幾乎已經放棄把車子找回來的念頭。」陳先生說到這一路找車的艱辛,實在是吃盡苦頭,百般無奈。

 

吳思瑤拿出車子的行照、強制險和繳稅記錄表示【附件二】,這輛車子今年六月才剛繳費換領牌照,代表仍使用中,警察局在查報之前,不用先跟監理所確認使用狀況嗎?這代表廢棄車認定的相當粗糙,只憑民眾檢舉或車體外觀來認定,而不進行任何查證,作業標準不夠嚴謹。況且由警察局開出通知單,到車子被環保局吊走,都還未達法定的七天期限,顯見連基本的SOP市府自己都不依循,放任拖吊業者搶業績隨意拖吊,合法市民的權益反而受到踐踏。

 

吳思瑤也發現【附件三】,根據環保局和警察局的統計,96年至9910月底,台北市共有42327輛廢棄車拖吊,其中有856 輛車被車主領回。意即每拖吊50台廢棄車,就有1台並非是廢棄車,烏龍拖吊率是2%。她認為 陳 先生的遭遇並非個案,不知還有多少類似受罪的市民,專線電話無法使用,尋車無門,白白將車子被報廢了。

 

吳思瑤要求警察局、環保局等相關查報單位,重新檢討拖吊廢棄車流程,尤其更要做到詳實查證,盡可能聯絡車主,或與監理機關確認該車換照繳稅紀錄,不可以草率以為長期停在同一地點的車就是廢棄車,也不是車子老舊就一定是廢棄車,務必要將烏龍拖吊發生降到最低。此外,陳姓車主因為烏龍通知單,導致找不到領車方式,將來領回所需的保管費用,吳思瑤也要求相關局處一定要負責賠償,由 陳 先生負擔絕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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