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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收學雜費  

學校獅口溢收學雜費 學生無辜被剝皮?!

2011.12.30

   北市學校驚傳校方溢收學雜費,疑似把學生家長當肥羊。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接獲學生家長陳情,台北市私立十信高中未依市府規定,溢收「電腦耗材、週邊設備及相關教學軟體費」,每周僅上兩堂電腦課,卻收取五堂課的錢,一學期超收金額恐達70萬元;此外,該校每學期向學生收取「冷氣使用費」1000元,但又在學期中補救教學(晚間課輔)費用中再收一次「冷氣費」,費用明細卻含糊不清,學生及家長無辜被剝皮!吳思瑤議員要求教育局介入調查。

 

市定學校學雜費收取標準明確

   吳思瑤議員表示,依照市府訂定的「台北市公私立各級學校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項代收代辦費用收費標準表」【附件一】,「電腦耗材、週邊設備及相關教學軟體費」收取辦法為『私立綜合高中及高職選修「電腦」相關課程並實際使用電腦者,得另繳此項費用:每週排課一節者430元,二節者620元,三節者790元,四節者940元,五節者1070元。

 

學校涉及溢收電腦使用費

   吳思瑤議員說,據陳情學生出示課表顯示,該班級每週僅安排二節實際使用電腦之課程。【附件二】依規定學校每學期僅得向學生收取二節課620元的電腦耗材相關費用,但實際上學校卻收取了五節課1070元的費用,差額達450元,若以該校1500名學生計算,一學期超收金額恐達67.5萬元。吳思瑤議員質疑校方是否長期溢收電腦耗材費?並要求教育局調查該校累計超收的金額究竟有多少?用途流向為何?是否變成學校的私房錢?

 

重複收取冷氣使用費一隻羊剝兩次皮

   陳情學生家長表示,除了電腦耗材相關費用涉及超收之外,學校在學期初向學生收取冷氣使用費1000元,已達「代收代辦費用收費標準表」【附件一】所規定的上限,但是又在收取晚間輔導費用時,又另外收取冷氣使用費【附件三】,等於一隻羊剝了兩次皮。更令人質疑的是,學校一學期不過使用兩個月左右的冷氣,而且常常要學生熱到受不了向校方苦苦哀求,學校才會准許班級使用冷氣。家長不解,校方一學期收取冷氣費達150萬元,錢究竟用到哪裡去了?校方說法是每學期扣除冷氣電費後,結餘約50餘萬元都用在設備維護,但是設備維護需要這麼多錢嗎?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吳思瑤議員要求教育局調查學校涉及溢收學雜費之情況是否涉及不法,並要求十信校方說明電腦耗材費、冷氣使用費支用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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