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市府動保護成空談】















新聞畫面



瑤要打造一個公義的社會,確保公民權益!


今天『護台北』行動列車來到----------


『捕獸鋏不只捕狗也捕人!警察協助報還還會被吃案?


受傷美籍人士忍無可忍現身控訴』
記者會


虐貓案的加害者重判一年半,是台灣「動物保護法」修法迄今成功執法的大勝利。然而,台北市議員吳思瑤今日舉辦記者會,陪同一位愛犬遭捕獸鋏獵捕受傷的美籍人士,出面控訴台北市山區捕獸鋏氾濫的現況,該美籍人士已經是第三隻愛狗被捕獸鋏夾傷,而她本人日前重回現場,不幸也被捕獸專用的圈套套住後跌傷!最諷刺的是,該名受傷美籍人士Faye自己就是動保團體----台灣動物協會Animals Taiwan的義工,去年更和吳議員同時擔任「2009世界動物日愛心大使」,當時活動主題就是「反棄養、反捕獸夾、反虐待動物」,萬萬沒想到活動代言人變成活生生的受害者!


◎受害者有三狗受害,此次自己竟也被「捕」了!

Faye現身說法表示,她在台北市北投山區東昇路上,認領飼養十多隻流浪動物,今年3月7她照例帶一群狗兒在自宅附近的山路上散步,其中一隻狗失蹤未回,3月8日終於發現愛狗遭捕獸鋏夾傷無法動彈,而她本人在事後重回現場欲拆除其他捕獸鋏時,不料竟被另一種捕獸的圈套纏套住而絆倒受傷。Faye難過而不滿地說,這是她第三隻狗因捕獸鋏而受傷,前兩隻狗因此而被迫截肢,這次受害的狗兒雖所幸只夾住前腳趾而不須截肢,但這次連她自己差點也成了獵物,所以她決定站出來控訴台北市山區捕獸鋏及捕獸器泛濫的問題,她希望台灣政府正視這個嚴重的問題,否則將有更多無辜的動物及人類受害。




捕獸鋏機關重重
 ,生疏者勿進



◎郝市府處理推拖拉,警察報案還會被吃案?

害者Faye對後續報案偵辦的過程也表達不滿。她先後接觸歷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大屯派出所、消防局、1999動物保護處,但萬萬想到,動保處最後竟還查無受理報案的紀錄!吳思瑤痛批,明明是由大屯派出所的警察協助報案,最後竟無報案紀錄?是行政疏失?還是吃案?若連警察出面都會被吃案,那市民及動物的權利誰來保障郝市府這種一推二拖三踢皮球的文化,動物保護處是立了

郝市府官方數據與民間調查「差很大」!拆除捕獸鋏多次繳白卷!

思瑤說,台北市政府今年升格成立動物保護處,洋洋得意自詡為全國之冠,投入動物保護之人力、預算也大幅提升。然而,長期存在的捕獸鋏氾濫問題,卻遲遲沒能解決,今天Faye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吳思瑤調閱動物保護處的統計資料指出,自98年9月迄今共獲報13捕獸鋏救援事件,共有十隻貓狗受傷,其中六隻動物須截肢,一隻死亡。但官方和民間調查數據「差很大」,未獲報統計的動物傷亡事件更不知凡幾。吳思瑤以台灣動物協會於2008至2009期間一年向台北市133間動物醫院所進行的調查報告指出,該年度全北市至少有141捕獸鋏案件,主要分部於山區較多之士林、北投內湖區,而其中,高達70%(98件)導致動物被迫截肢!但她不解的是,市府動保單位(當時仍為動檢所)去年四度出動清除捕獸鋏,但結果並未查獲任何捕獸器具,也與現況「差很大」。其實,只要問問山上的在地人家,都很清楚捕獸夾會被設置於何處,市府只要多加用心用對方法,絕不會清除不到半個捕獸鋏!



說明動物救援有夠差




◎台北市從未開罰,議員要求應立法禁止販售並重罰加害者

吳思瑤補充,捕獸鋏等器具在英美先進國家早已禁用禁售,歐盟也於1991年1禁止使用,台灣卻未明文禁止,台北市去年以行政命令禁止商家販售,但五金行還是數十元就買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早己規定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第49條規定若有以上情形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新修訂的「動物保護法」新增捕捉動物方法的限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違者將處15000元至75000元罰鍰。不過法條禁止捕獸鋏使用根本形同虛設,主管機關至多只能被動式拆除,而在開罰方面更沒有積極作為,台北市迄今未有任何開罰紀錄,即為明證!


吳思瑤疾呼,應進一步立法禁止販售各種捕獸器具,並將販售及使用者課以重罰。此外,捕獸鋏若傷害到人類,刑法上為過失傷害罪,以Faye本案為例,若能積極追查,應能將不肖設置者定罪,只是,以郝市府動物保護及救援的績效來看,恐怕是不可能的任務





被截肢狗狗好無辜




動保代言人成被害人,北市動物保護「郝諷刺!

吳思瑤指出,和受害者Faye長期合作動物保護的工作,不只去年共同策畫台灣最大一場的寵物大遊行,呼籲「反棄養、反捕獸夾、反虐待動物」,今年更一起籌畫全台灣第一齣愛護動物的兒童音樂歌舞劇「幸福的時光」,甫巡演結束。吳思瑤說,對於這樣一位長期為保護動物盡心盡力的外國朋友,今天卻有這樣的遭遇,她對Faye表達最深的歉意與不捨,她也相當遺憾本案的發生就是台北市動物保護單位升格後最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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