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車一國兩制!國小可『租』,幼兒園一定要『買』?
貧富差好大!三成私立幼兒園有校車,公立半輛都沒有!
2012.10.22
吳思瑤今日和北投偏遠山區的家長(陽明山湖田國小)一同召開記者會表示,今年6月中央「幼照法」通過,其中嚴格規範幼兒園孩童需乘坐合格之專用交通車,且需要『自購』,但國小及補習班卻可以『租賃』為之,法令規範一國兩制,且過於嚴苛。吳思瑤議員調查全北市149家公立幼兒園發現,居然沒有半家提供交通車服務,孩童只能依靠家長自行接送,反觀私校卻有3成以上提供交通車服務,明顯一市兩制!此外,目前有11所偏遠地區的國小租用交通車接送國小學生上下學,但這些國小的附設幼兒園卻沒錢購置交通車,發生「兄姊有交通車可坐,弟妹卻走路回家」或「兄姊坐交通車,父母要再跑一趟去接弟妹」的怪誕現象,不只家長不便,孩子更欠缺安全保障。吳思瑤批評,幼托整合政策今年上路,郝市府投入18億擴充相關軟硬體教學設備,卻獨獨對於交通車的需求視而不見。吳思瑤要求政府預算該花則花,針對幼兒園交通車需求進行總普查,應逐年編列預算購置交通車,徹底解決孩童通學問題。
●交通車法令規範一國兩制,幼兒園一定要『購買』,國小卻可以『租賃』!
因應幼托整合制度今年上路,早在去年6月10日中央「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三讀通過,自今年起施行,其中第30條第2項規定「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以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為之」,意即幼兒園孩童(2-7歲)只能搭乘幼童『專用』車輛,不能與國小生混合搭乘。今年6月13日教育部及交通部更進一步訂定「幼兒園幼兒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明定「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換言之,幼兒園需要『購買』而不能『租賃』。
奇怪的是,同樣是交通車,國小和幼兒園卻有不同規範,一國兩制。台北市今年9月21日訂定「台北市學生及幼童交通車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學校、補習班及幼稚園購置或租賃交通車,及幼兒園購置交通車,應於15日內報經市政府教育局備查。」也就是說,國小倘需要交通車,可以採用『租賃』的方式,但幼兒園卻一定要用『購買』的,在相關法規更加嚴格並附加罰則的規範下,如果幼兒園交通車不是用買的,就形同違法,必須遭罰9千元至1萬8千元。【附件一】
●三成以上私立幼兒園有交通車,149家公立幼兒園卻沒有半家都沒有!
吳思瑤議員調查發現,全北市745家公私立幼兒園(包括幼稚園及托兒所),其中596家私立幼兒園有184家提供交通車,比例為30.87%,但149家公立幼兒園卻是半家也沒有,提供交通車的比例為零【附件二】!幼兒園沒有提供交通車,家長就必須自行想辦法接送小孩上下學,非常不方便。教育局一再以『鼓勵就近就讀,所以幼兒園交通車需求不大』,但為何三成以上的私立幼兒園能提供交通車服務,顯然是有需求性的,市府的說法非常牽強,完全是拖卸責任。市府不編列預算協助公立幼兒園購置交通車,就讓1萬6千名公立幼兒園的小朋友及家長權利被剝奪,而非沒有需求。吳思瑤說,位於市區的家長,尚可透過大眾運輸、開車,或安親班專車等方式接送,但居住偏遠地區的家長可就沒那麼幸運,只能開車,騎車接送孩童上下學,如家長皆外出工作,只剩祖父母在家照顧孩童,更會出現無人能接送孩童之窘境!不只不便,孩子通學安全更出現漏洞!
●一校兩制!偏遠地區兄弟姊妹就讀同一所學校,卻無法一起上下學!
吳思瑤進一步表示,目前共有11所國小租用學生交通車,總計27輛,平均一年花費1,248萬元【附件三】,而這些學校多位於偏遠地區,像是士林、北投、內湖及文山區,尤以吳思瑤的選區北投最多,11所學校就佔了8所,可見偏遠山區的孩童確實需要接送,因此才會編列預算『租用』交通車。但同一學校的附設幼兒園卻因為沒錢『購置』交通車,也不能共乘,所以,吳思瑤接獲北投山區家長陳情,讓不少家庭是兄弟姊妹就讀同一所學校,哥哥姊姊就讀國小、弟弟妹妹就讀附設幼兒園,但令家長感到無奈的是,就讀國小的哥哥姊姊有交通車接可搭,但幼兒園的弟弟妹妹卻沒有,導致弟弟妹妹只能眼睜睜看著哥哥姊姊搭乘交通車離開,而父母親還必須再跑一趟接送弟弟妹妹,或是讓幼兒園的孩子自行走山路返家,家長直呼一校兩制,「實在多此一舉,好不方便」!
●市府應進行交通車需求性總普查,有需求者應優先編列預算購置!
吳思瑤認為,郝市府為了因應幼托整合政策,不僅在101年度編列預算18.32億元,102年度更增至23.21億元,進行增設公立幼兒園班級數、辦理教師及教保員增選作業,以及充實公私立幼兒園設施設備等相關業務,但投入資源的同時,卻對眼前正在發生、需急迫解決的交通車問題視而不見,任憑家長自力救濟。吳思瑤痛批,郝市府為了2017年世大運明年度預算就編列了1億元的行銷費用,這些錢都已經可以拿來買142台交通車(以一輛70萬元計),幾乎全北市公立幼兒園都可以有一台專用交通車,免去孩童無人接送的困擾!
吳思瑤要求,法令不合宜者,郝市府應向中央反映、重新檢討修法,共思配套方案,而更應即刻針對各公立幼兒園進行交通車需求性總普查,針對實際且急迫有交通車需求之幼兒園(如偏遠區域),依優先順序逐年編足預算購置交通車,徹底解決孩童上下學之通學困境!
【附件一】幼兒園交通車相關法規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公布
第30條
幼兒進入及離開幼兒園時,幼兒園應實施保護措施,確保其安全。 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以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為之;其規格、標識、顏色、載運人數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該車輛之駕駛人應具有職業駕駛執照,並配置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年滿二十歲以上之隨車人員隨車照護,維護接送安全。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1年6月13日
第2條
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 |
民國101年9月21日制定
第4條
學校、補習班、課後托育中心、幼兒(稚)園及托兒所載運學生或幼童上下學時,應使用符合本自治條例之交通車。 學校、補習班及幼稚園購置或租賃交通車,及幼兒園購置交通車,應於十五日內報經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備查;課後托育中心及托兒所應於十五日內報經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備查;其車型、規格及設施設備應符合交通相關法令之規定。 |
【附件二】公私立幼兒園交通車統計
|
公立幼兒園 |
私立幼兒園 |
家數 |
149 |
596 |
購置交通車之家數 |
0 |
184 |
購置交通車比例 |
0% |
30.87% |
資料來源:台北市教育局
資料整理:台北市議員吳思瑤辦公室
【附件三】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學生交通車狀況
編號 |
鄉鎮市區 |
園所名稱 |
國小人數 |
國小交通車數量 |
租用經費(元) |
幼兒園人數 |
幼兒園交通車數量 |
1 |
北投區 |
市立洲美國小 |
69 |
1 |
590,000 |
30 |
0 |
2 |
北投區 |
市立湖山國小 |
143 |
3 |
1,599,000 |
30 |
0 |
3 |
北投區 |
市立逸仙國小 |
599 |
5 |
1,760,000 |
150 |
0 |
4 |
北投區 |
市立義方國小 |
296 |
1 |
507,000 |
60 |
0 |
5 |
北投區 |
市立湖田國小 |
45 |
1 |
1,344,000 |
30 |
0 |
6 |
北投區 |
市立大屯國小 |
103 |
5 |
1,225,200 |
30 |
0 |
7 |
北投區 |
市立文化國小 |
1,640 |
3 |
757,400 |
60 |
0 |
8 |
北投區 |
市立泉源國小 |
91 |
2 |
1,600,000 |
30 |
0 |
9 |
士林區 |
市立溪山國小 |
94 |
1 |
560,000 |
30 |
0 |
10 |
內湖區 |
市立潭美國小 |
311 |
4 |
2,092,000 |
30 |
0 |
11 |
文山區 |
市立指南國小 |
86 |
1 |
450,000 |
30 |
0 |
總計 |
3,477 |
27 |
12,484,600 |
510 |
0 |
資料來源:台北市教育局
資料整理:台北市議員吳思瑤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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