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拒絕政治霸凌,拒絕出賣北美館」記者會照片  

北美館弊案,監院開鍘,郝市長充耳不聞?

2012.8.11

監察院前天(8/9)針對北美館特展弊案,對北市府提出糾正案,認為北美館舉辦高更及莫內特展違反政府採購法,逕自洽詢特定廠商合辦特展,導致兩展合辦廠商違約及積欠協力廠商款項;而前文化局長謝小韞之女任職合辦廠商之經理人,涉有不當利益輸送,因此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及北美館三機關提出糾正案。長期追蹤關注北美館弊案的台北市議員吳思瑤除肯定監察院之調查外,也對郝市長對於糾正案之充耳不聞、毫無回應表達不滿,吳思瑤提出以下幾點補充意見:

1.  郝市長用人不當且偏執包庇,應負完全之政治責任:去年北美館弊案爆發時,吳思瑤曾於6月3日市長總質詢時提出許多事證(即今日監委調查報告中所提之證據),藝文界人士串連抗爭亦指證歷歷,揭發謝小韞之女任職於策展公司,明顯有圖利之嫌;且北美館特展合辦機制確有缺失,未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應在法制面予以全面檢討。但郝市長卻聽信謝小韞一面之辭,未於第一時間明查議處,導致衍生後續策展公司倒債風波,更連帶影響國外大展(蘇格蘭國家畫廊展、比利時皇家美術館展)無法順利來台,讓台北市國際信譽白白蒙受損失。如今調查結果證實確有此事,足見郝市長用人不當,遭受蒙蔽,錯失危機處理時機,郝市長應負完全之政治責任。而今日遭監院糾正,郝市長毫無回應,充耳不聞,更令人遺憾。

2.  文化局欠款追討不力,本案仍如爛攤未結,文化治理能力遭受質疑:策展公司─「環策」積欠國內外廠商3千4百多萬,迄今仍未清償,北市府亦無法有效協助追償;此外,依規應於展覽完畢後三個月內提出之特展結案報告,也礙於策展公司之不予配合,迄今無法結案。歷經兩任文化局長、兩位北美館長,皆無法有效善後,台北市文化治理能力遭受嚴重質疑,造成藝文界之嚴重不信任。

3.  政風處調查不力明顯失職,應予究處:本案弊端事證明確,北市政風處兩次調查結果卻以「查無不法或圖利情事」簽結,明顯辦案不力,甚至涉及包庇不法,今日監院調查報告清楚呈現全案事實原貌,郝市府亦應究處政風人員之失職責任!

4.  謝小韞應知所進退,撤銷對文化界人士之告訴:謝小韞卸任文化局長後,轉任參事一職,仍能與聞政策,並坐領高薪。尤有甚者,謝小韞更在今年2月對揭發北美館弊案之藝文界人士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今日監院通過糾正,足證謝之罪行,吳思瑤呼籲謝小韞應知所進退,勿佔高位,並撤銷告訴,否則只是貽笑大方,淪為公務體系之負面案例。

5.  全案應向上追查,決策相關人是否涉弊亦應明察:謝小韞係前文化局長李永萍一手拔擢,且本案弊端肇始於李永萍任局長、謝小韞任北美館長時修正北美館特展合辦辦法,開啟不肖廠商輕易取得展覽合辦權之體制漏洞,衍生今日弊病。全案應向上追查,除謝小韞外有無其他涉案人,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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