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梁文傑新聞稿

新舞台不是黃色小鴨,豈能換來換去?

中信金過河拆橋,郝市府把關無效?

   2013.11.08

中信金不斷炒作標售信義區總部大樓,聲稱為維護股東利益,堅持將「新舞台」包裹賣掉。且據傳「新舞台」若要原地重建,中信金提出「市府應再次給予二次容積獎勵」的要求,否則就到中信金未來的南港總部新建「新舞台」。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梁文傑痛批,「新舞台不是黃色小鴨,可以搬來搬去、換來換去!」他們要求北市府「向財團宣戰」,加速以都市設計審議及文資認定的雙重手段全力保留新舞台,遏止中信金予取予求繼續炒作的行為,並重行檢討容積獎勵機制,建立契約及監督機制。

 

●中信金得了便宜還賣乖!二次容獎將創惡例!

吳思瑤說,中信金早年興建信義區總部大樓時,與北市府達成協議,就是中信金提供「新舞台」作為公共藝文表演空間,而北市府給與容積獎勵,讓該大樓高度由45公尺拉高的85公尺。但沒想到現在中信金總部打算搬遷至南港而要將原大樓與「新舞台」一起出售,其主張若要原址重建新舞台,則要求市府應再給予二次容積獎勵。吳思瑤痛批,中信金泱泱大企業卻不守誠信、過河拆橋,現在更獅子大開口,把新舞台當作勒索政府的籌碼。同一塊地要求二次容獎毫無道理,將創都市計畫惡例,她要求市府絕不能接受。

 

●容積獎勵竟無白紙黑字,出現大紕漏,郝市府私相授受踢鐵板!

吳思瑤也質疑,她半年前質詢時就詢問郝市長當時的容積獎勵有無契約?有無白紙黑字?郝市長僅回答「應該會有紀錄」,都發局邊局長也回答「應該有書面資料,但還要找」。吳思瑤一再追查迄今發現,此一讓中信金牟取暴利的容積獎勵竟無任何書面記錄與契約,僅由開發單位中信金在80年都市計畫審議報告中所提意見中略為提及,而正式官方文件毫無紀載,更遑論簽定契約。信義計畫區黃金地段中,如此大規模的容積獎勵,只有口頭約定與默契,這樣私相授受的結果,讓中信金今日翻臉比翻書還快,而郝市府踢鐵板遭報應,亦有連帶監督不周,甚至放水的行政責任。由此個案看出容積獎勵「只能給不能收」的弊病,也毫無課責機制,應當全面檢討。

 

 

●郝市府應遏止不當炒作,若中信金毀信則當歸還不當得利!

梁文傑補充,中信金不斷放風聲高調宣佈標售中信松壽大樓,但對同一建照的「新舞台」存廢避而不談,受委託標售的戴德梁行持續放出「中東主權基金有意出手標售」的消息,意圖就是炒作行情。中信金只顧炒作土地,卻無視於「新舞台」存廢是公共利益,而非股東利益的事實,不願正面回應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只會減少中信金賣大樓的正當性。

而這當中絲毫未見市府出面遏止炒作行為,重申要求「新舞台」原地保留的立場,尤其中信金意圖以爭取二次容獎來作為「原地重建」的條件,市府的都市計畫機制淪為企業勒索的標的,公權力被踐踏,市府為何噤聲不語?梁文傑也說,若中信金堅持過河拆橋,市府則應當視過去以「新舞台」換得容積獎勵的獲利為「不當得利」,予以追討才對。

 

●「新舞台」原地保留不得有交換條件,全面檢討容獎制度弊病!

吳思瑤、梁文傑共同譴責中信金無視法令及社會觀感的作為,也批評郝市府坐視不管,對保留「新舞台」的作為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他們要求:(1)原地保留「新舞台」,不得有任何交換條件;(2)二次容積獎勵絕不可行,否則就是二次放水;(3)容積獎勵存有極大漏洞的政策積弊,應建立監督及防範機制,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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