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特權?小市民禁玩遙控車,大企業可以行駛重型車?

天母運動公園草坪慘遭華碩公司破壞!

        2013.06.06

    台北市議員吳思瑤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她接獲民眾投訴反映,上月25日( 5/25)天母運動公園多功能草坪區租借予知名電子公司華碩電腦舉辦員工活動,但廠商擅自將大型吊車及貨車等重型機具開入草坪區,活動後留下長達50公尺、光禿禿的兩條輪胎痕跡,被破壞的草坪區被迫封閉半個月以上進行重整復原,不僅破壞公園綠地設施,更犧牲市民權益。吳思瑤痛批,市府把關不嚴在前,企業不愛惜公物在後,結果是全民付出使用不便的代價,應該檢討!

 

華碩重機具駛入公園綠地造成破壞,場地費用僅 2萬,但市民損失卻難以估算

    吳思瑤議員指出,知名企業華碩525於天母運動公園舉辦「華碩24周年廠慶健走家庭日」,卻造成場地綠地嚴重破壞的結果,她接獲天母居民的抱怨不滿,認為市府把關不力,犧牲市民使用場地的權益與運動安全。吳思瑤說,天母運動公園草坪場地屬於公共開放空間,亦得提供機關團體舉辦活動,但草坪區並不適合開放給大型的臨時舞台進駐,華碩電腦申請活動場地租借時,市府竟沒有相關審核機制,草率放行,才造成今日場地的破壞。「體育局的漠視及默許,根本就是破壞草皮的共犯!」

    吳思瑤說,華碩公司活動的巨型舞台面積高達92.54平方公尺、高度也有10公尺以上,須向建管處提出臨時建物的申請《附件一》,但為何主管機關體育處毫不警覺此一設施勢必傷害綠地草坪,而輕易通過租借申請?凸顯租借辦法的粗糙與審查不力。依體育局現有《場地租借管理辦法要點》第11條:「場地使用後應依約定期限內回復原狀交還,逾期未回復原狀者本處得逕行處理,所需費用由場地使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時由本處追償之,於未清償費用前,不予借用本處相關場地。」雖華碩公司依規定應限期恢復,但由於缺乏破壞場地之罰則,當然對租借方的約束就有限。

    吳思瑤批評,企業租借場地費用僅2萬元,押金5萬元,依規定體育局只能暫扣5萬元的保證金,待原承借機關負起修復之責,但草地破壞已是既成事實,造成不便的代價是全民承擔。吳思瑤要求體育局,應該檢討目前不夠嚴謹的規定及審查漏洞,破壞草地及公園設施應予重罰!

 

●大型企業特權?只許企業重型機具破壞,不許市井小民穿釘鞋

吳思瑤批評,最諷刺的是,根據天母運動公園使用注意事項規定《附件二、三》,為維護草地平整,禁止民眾穿戴尖銳物進入草坪區,但何以體育局卻允許大型機具以辦活動的名義駛入,難道釘鞋的破壞性比重車還大?體育局也公告市民配合,為維護幼童使用場地之安全,天母運動公園多功能草坪禁打棒壘球、禁玩遙控車、連放風箏都不行,園區內也全面禁止行駛騎乘電動機車,同樣是「車」,但華碩公司的大型工作車都不在此限?吳思瑤說,體育局卻大小眼,為大企業放水,簡直就是「只許好野人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罪加一等!草坪區並無車道,體育局疑似放水讓車輛進入?

吳思瑤進一步表示,華碩這場活動的舞台相當大,已達千人演唱會活動的規模,所以向建管處申請了臨時建造,派用吊車其實是事先可以知道的,但體育局卻完全狀況外。另外,吊車寬度約 3,但環顧草坪區四周並沒有足供重型吊車進出的車道,因此吳思瑤質疑,坡道旁的腳踏車架螺絲沒有鎖緊,部分螺帽業已歪斜鬆脫,是否體育局為了方便華碩廠商布置活動場地,而刻意拔除腳踏車架以利工程機具通行?若是如此,形同為大型企業一時方便,而犧牲腳踏車族權益,「郝市府眼中只有企業特權,漠視小市民活動空間的使用權,罪加一等!」

 

應全面檢討場地使用審查,以絕類似情事發生!

吳思瑤指出,本案雖是個案,但凸顯北市府公園場地租借之管理漏洞,應全面進行檢討。她提出三點強烈要求 : 一、要求華碩電腦公司負起草地賠償及善後事宜,盡速整修完成,還給市民活動空間;二、北市府應重新檢視北市各公園之使用規範,對於可能對公園設施造成破壞的超大型活動,應建立更嚴格之審核使用標準;三、惡意且大規模破壞公園設施者,應予重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北市議員吳思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